广州申领生育保险需知

2014/8/9 来源:番禺社区a-A+
        一、生育就医身份确认:

   准备分娩的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或准备人流、引产的在手术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领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也可从“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下载表格,然后由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就医医院,并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二、需办理备案女职工的申报:

1 、办理备案的女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 1 )《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件);

( 2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 3 )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2 、异地分娩女职工

参保人可申请境内异地(含花都、番禺区,从化、增城市)分娩,分娩地不受本人或家

属居住地的限制。应填写《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一式二份,先到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再到医保中心进行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参保人如果不在广州市分娩,可向医保中心申请异地分娩。必须填写《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后向医保中心申请。如果参保人需在广州市进行产前检查的须同时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至于异地分娩的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必须将本人与新生儿医疗费分开,产妇的医疗费用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报销。符合生育保险规定项目的费用部分,低于定额标准按实际医疗费报销;超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报销。报销后的款项由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划入单位账户,再由单位交给本人。

3 、军人军属人员

军人军属人员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在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前,需提供另一方的军官证或士兵证和结婚证(原件)。军人军属人员须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到医保中心进行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4 、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

企业在被批准关闭或法院裁定破产之月,应填写《广州市关闭,破产企业怀孕女职工名册》一式三份,连同本单位关闭或破产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以及女职工怀孕诊断证明(注明怀孕周数及有医院盖章)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再到医保中心进行生育就医身份确认。

5 、当年从机关调入企业人员

当年转业,复原,退伍的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

人员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从参保当月起,凭相应证件或证明到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备案,然后再到医保中心进行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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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baby/a/20140809/997695.html